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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标与发展建议》

2020/12/13

近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标与发展建议》在2020金融论坛上发布。该报告由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与上海新金融研究院联合撰写。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研究》课题组由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相关人员组成,课题牵头人为屠光绍、李扬;课题组成员(按姓氏拼音排序)包括:董昕皓、胡浩、蒋一乐、李峰、王江、吴婷、严弘、曾刚、张春、仲文娜、朱克江、朱宁。

以下为《建议》摘要: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已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出新的发展任务。通过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开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要在促进国内金融体系完善和结构优化、支持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在加快确立并巩固其全球人民币资产中心地位、带动人民币国际化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在促进国内国际金融资源有效配置、良性互动中发挥更大作用。

新发展格局中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长期目标应进一步明确:到2035年,上海要基本建成领先亚太辐射全球、以开放的现代化金融市场体系为核心、以全球人民币资产配置中心为标志、与纽约和伦敦并驾齐驱的顶级全球金融中心。

这一目标是全球经济金融格局变化的必然要求;是中国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上海全球城市功能定位的核心内容。

这一长期目标的实现需要多方面的坚实支撑。建成充分开放的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机构体系:完善金融市场层次并提高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定价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各类金融机构加速聚集并发展更高能级的总部经济;打造国际领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和金融科技体系:积极建设国际先进水平的支付、登记、结算、清算、托管等金融基础设施,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对各行业的支撑和赋能作用;完善与国际对接的金融法治监管体系和现代化金融系统风险防范体系:在提升金融法治水平、增强金融监管能力的基础上,推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在法治与监管上的先行先试,依托于先进的风险管理和压力测试手段守住金融风险底线;形成高度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和一流人才队伍:完善法律服务、国际化城市管理服务、社会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完善金融人才政策。

“十四五”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围绕夯实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础支撑,本课题报告对“十四五”期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从八个方面提出共33条相关建议。

一是加快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提升资源配置功能:进一步统一交易所和银行间国债市场,增强债券市场流动性和定价功能;加快建设资产证券化体系,丰富市场的投融资功能;丰富各类衍生品市场品种,扩大投资者参与度;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发展特殊资产市场;完善绿色金融交易市场;加快完善上海数据交易中心功能,提升数据资产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二是健全金融机构体系,支持直接融资和科技创新:试点商业银行经营证券业务;发展保险、资管与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国家政策性科技银行。

三是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推动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扩大外资机构业务准入范围;推动境外企业在境内交易所上市;逐步开展各类人民币资产跨境转让业务;建设亚洲国际中央证券托管机构;推进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依托跨国公司资金池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增强上海全球交易中心功能;推动建设上海ESG投资国际合作促进机制。

四是依托临港新片区功能,建成全球最高水平的金融开放先行区:试点本外币合一离岸账户体系;加快推进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推动金融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与国际高水平接轨。

五是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金融科技高地:完善国际化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国家金融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建立全国统一的金融信息数据库。

六是完善金融法治和监管,构建完备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在临港新片区建立金融法治试验区;在科创板试点建立更完善的证券集体诉讼机制;争取中央赋予上海更多金融管理权限,支持市场创新;建立全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与压力测试中心。

七是加大人才资源集聚,提供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完善高端金融人才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数据资产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强个人信息与隐私权保护;完善政府服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八是加强战略规划引领,形成多方建设合力:高度重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战略规划引领和统筹作用,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纳入国家规划体系;健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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