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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杂志】社会责任投资的上海实践

2022/08/16

为推动社会责任投资发展,上海将金融支持可持续发展纳入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使之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围绕“社会责任投资的上海实践”这一主题,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会计学教授李峰撰文表示,下一阶段,建议进一步界定社会责任投资的内涵与边界,建立上市公司统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标准并提高报告披露质量,构建资管社会责任产品评价标准和信息披露机制,完善社会责任投资的基础设施。文章刊于《中国金融》杂志2022年第15期。

社会责任投资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推动社会责任投资发展,上海将金融支持可持续发展纳入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借助浦东新区“立法权”确立社会责任投资的法制保障,依托金融要素市场推进社会责任投资信息披露和产品创新,并通过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引领示范社会责任投资。

下一阶段,建议进一步界定社会责任投资的内涵与边界,建立上市公司统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标准并提高报告披露质量,构建资管社会责任产品评价标准和信息披露机制,完善社会责任投资的基础设施。

社会责任投资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

社会责任投资是指在传统的财务收益之外,同时考虑对社会的影响的一种投资实践。

社会责任投资人会选择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往往体现为对环境的改善、对客户的保护、对多元化的维护和对公司治理的改进等。

在投资实践中,社会责任投资经常与ESG(环境、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概念混合使用,即提倡责任投资(responsible investment)和弘扬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投资方法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上提出“双碳”目标,绿色金融、低碳发展成为未来重点。

与此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广泛和深刻的影响,更引发人们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环境生态保护问题的密切关注。

社会责任投资的发展反映了追求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发展观,很好地契合了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是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上海在社会责任投资领域的实践与探索

1.将金融支持可持续发展纳入战略定位与远景目标

为推动社会责任投资发展,上海将可持续发展理念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紧密结合,将金融支持可持续发展纳入城市战略定位与远景目标。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将上海建设为国际绿色金融枢纽、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战略目标,率先探索金融“绿色化”路径,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该规划指出,上海需要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依托上海金融资源集聚、科技和产业基础雄厚、对外开放程度高等优势,率先探索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从绿色金融市场、绿色金融产品、绿色金融专业服务机构、绿色金融国际交流合作等多个维度,打造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作为绿色金融发展顶层设计路线图,上海市发布了《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24项具体举措,包括支持绿色企业融资上市、鼓励上市公司加强绿色信息披露、大力发展绿色债券、支持开发相关绿色指数、鼓励境外投资者开展绿色投融资等,充分彰显“上海特色”。

将金融支持社会责任投资纳入战略定位与远景目标,为上海协调相关政策与措施、推动社会责任投资尤其是绿色金融发展指明了方向。

2.依托浦东新区“立法权”,确立引导金融资源进行社会责任投资的法制保障

2022年6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

这是上海首次利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的立法变通权在金融领域的重要尝试,同时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社会责任投资的重要立法成果,对引导金融资源更多地投向绿色发展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该规定共三十七条,明确了上海市和浦东新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绿色金融发展工作职责;要求上海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等部门,根据绿色企业评价要求、评价标准和绿色项目的认定条件、认定标准,统筹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绿色项目库。

同时,明确上海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沪机构在浦东新区建立改革试验机制,促进绿色金融等领域创新监管互动,支持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开展产品及业务创新。

《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的通过充分体现了上海依托立法特别授权在社会责任投资方面进行的制度创新。

3.依托金融要素市场,推进社会责任投资信息披露和产品创新

上海是全球金融要素市场最完备、金融机构最聚集、金融交易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具备打造社会责任投资高地的优越条件。

201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指引》,并于2022年初修订了股票上市规则,推出多项措施以推进上市公司的ESG报告披露。

新规则明确对上交所上市公司重视环境及生态保护、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按时编制和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等非财务报告进行了要求;对上市公司进行社会责任方面信息披露提供了更为明确的内容指引,对特定行业和科创50指数公司提出强制披露要求。

截至2022年6月24日,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公司中,有272家发布了2021年ESG报告,占比达到91%,而这一比例在2019年、2020年分别为75%和83%,其中金融、公用事业和能源行业实现了2021年ESG报告100%发布。

在绿色金融产品方面,201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以推动绿色公司债的快速发展,并于2022年6月推出低碳转型债券、低碳转型挂钩债券品种。

2018年8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问答(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首次界定了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义、认定条件、认证和披露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绿色资产比例、原始权益人绿色产业收入及利润占比。

上海清算所研发的碳中和债券指数和中国碳排放权配额现货挂牌协议价格指数,分别是国内第一只碳中和概念债券指数和首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价格指数,促进了我国环境资源优化配置。

2021年7月,作为生态环境部指定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和运维机构,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全国碳市场正式上线交易。

立碳交易机制有助于倒逼产业和能源结构向低碳化转型,引导企业将技术和资金导向低碳发展领域,鼓励高新低碳技术转型升级,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

4.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参与责任投资

上海科创基金以投资管理人身份签署了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PRI),积极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负责任投资的理念,深入推进落实国家“双碳”战略。

上海科创基金由上海市委、市政府部署,上海国际集团牵头发起设立,是中国领先的市场化母基金,主要投资人包括上海国际集团、上海国盛集团、上港集团、国泰君安、上海信托、张江高科、中国太保、嘉定国资集团等,有明显的政策风向标作用。

目前,该基金管理规模超过120亿元,已布局子基金超过50只,子基金签约总规模超过1000亿元,投资组合企业超过1000家。

近两年来,上海科创基金通过将ESG理念纳入子基金绩效评价体系,积极引导子基金和初创企业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医疗和环保新能源领域配置、推动科技赋能教育等方面积极践行ESG理念。

5.依托产业园区及企业联盟,激发社会责任投资的微观活力

企业是社会责任投资的动力源和需求方,上海积极依托各产业园区及企业社会责任联盟,激发社会责任投资的微观活力。

例如,上海紫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中国唯一一家以民营经济为主体运作的国家级高新区,在国家高新区中综合排名第11位,是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重要承载区,区内聚集了大量高素质人才及快速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聚集着各细分领域有影响力的领先企业。

于2016年成立的紫竹国家高新区企业社会责任联盟,作为紫竹高新区社会责任投资的统筹推进单位,与各成员单位签署了《关于成立紫竹国家高新区社会责任联盟的公约》,有助于进一步激发高新区内成员的社会责任感,引导企业将践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的日常经营,促进高新区企业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同时,该联盟也定期发布可持续发展白皮书以及《社会责任工作手册暨社会责任战略规划》,以激发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推动园区企业的社会责任投资。

进一步发展社会责任投资的建议

1.界定社会责任投资的内涵与边界

社会责任的内涵非常丰富,其边界的界定对于企业与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社会责任投资实践具有重视环境影响而相对忽略其他维度的特点,体现为政府及监管部门对于绿色金融的发展出台了较多的具体政策及实施办法,而对于其他社会责任边界的界定缺乏明晰的指导意见。

产生这一现状的原因之一是,绿色、环保、节能等环境目标较易由政策制定者、资产所有者、资产管理者、媒体、学术界和其他组织等达成共识,而其他范畴的社会责任因素对企业财务回报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往往存在一定争议性,亟须从顶层设计上进行概念的厘清和界定。

2.尽快建立上市公司统一ESG信息披露标准,提高报告披露质量

ESG真实信息的完整披露是未来责任投资良性发展的前提条件。

我国尚未颁布整合的ESG相关法律文件,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对公司ESG信息披露的监管文件仍处于以自愿披露为主的阶段,没有对格式规范、指标体系、操作步骤等具体内容作详细、可参考的披露标准说明,企业披露形式差异较大,缺少标准化、可定量、可结构化的信息,数据可靠性低,横向可比性差,建立一致、可比、全面高质量的ESG评价体系日益迫切。

建议借鉴欧盟的《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和香港交易所发布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研究构建兼顾国际化与中国特色的ESG评价体系,助推上市公司提升ESG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将目前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由鼓励自愿披露转变为强制披露,以建立社会责任投资的底层数据,为社会责任投资评价体系的建立提供基准和保障。

3.尽快建立资管机构社会责任投资评价标准和信息披露机制,完善社会责任投资基础设施

由于缺乏社会责任投资产品的官方标准,当前国内资管市场上的ESG基金以泛ESG主题投资为主,在投资策略中明确包含ESG评价标准的基金较少,这意味着真正运用ESG筛选、整合、股东参与等专业策略的基金较少,相关的投研评估方法和工具也尚不成熟。

建议加快建立ESG投资的评价体系,对ESG概念投资基金应当有可量化、可持续的产品信息披露标准,形成正面循环促进ESG投资的发展。可以参考欧盟在《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中对金融产品的规定,要求所有的基金管理人对可持续性风险的整合及其金融产品收益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披露;要求具有可持续/ESG特征的基金,在基金合同中说明它们将如何促进环境或社会绩效,以及它们所投资的公司如何遵循良好的治理措施;要求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或以减少碳排放为目标的基金,在基金合同中说明它们将如何实现这一目标,以及是否已指定某一指数作为参考标准。

鼓励更多第三方评级机构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进行ESG评分,为ESG相关企业产品创新、学术研究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此外,加强各科研机构对环境和社会风险测算、环境压力测试、环境效益评估的方法学,通过能力建设帮助企业管理人员实现将ESG纳入可量化的考量因素。

4.从政策及税收层面等角度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社会责任投资

2018年以来,成为PRI签署方的中国机构数目显著增长,特别是资产管理人的数量自2018年的15家增长至43家。

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中国只有三家资产所有者加入PRI,远低于全球资产所有者签署机构占比。

当前,中国的机构资金方已经在提高逐步ESG的投资意识,但对ESG投资的参与度仍然较低,与全球相比尚存在较大差距。

考虑到中国有大量的上市公司需要在ESG领域增加投入,让资产从“不绿”向“绿色”转型,其利润增长可能会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这就要求投资者坚定责任投资信念,分享企业长期增长带来的投资回报。

建议从政策层面积极引导主权基金、养老金等为代表的长期资金尽快在投研体系中纳入ESG原则,对全市场其他金融主体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同时对ESG投资所得采取差异化的税收政策,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ESG投资。

5.在资金转向责任投资的过程中,持续警惕投资的泡沫化、失真化风险

随着ESG投资的快速发展,政策对于ESG投资的鼓励与引导可能引起资本市场的概念性炒作,甚至为了政策套利而对非绿色资产进行虚假披露和虚假宣传。

需要警惕“漂绿风险”,即在市场主体的绿色化、可持续发展化的转型过程中,个别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为了迎合ESG概念,随意贴上ESG和绿色金融的标签。

监管部门应当高度重视绿色投资泡沫化、失真化的风险。譬如,中央银行在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时,就强调了“可操作、可计算、可验证”的要求;2022年1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文加强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自律管理,但目前已有的管理措施缺乏有效的执行监管体系,应当大力发展专业的、市场化的第三方ESG评估机构,对底层资产的ESG水平以及资产管理机构所投ESG相关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6.鼓励在金融创新试验区内进行社会责任投资创新试点

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跨境资金流动先行先试优势,为企业可持续转型发展提供更便利的跨境投融资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有利于社会责任投资的信贷、票据、债券、保险、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基金等创新性社会责任投资试点。


文章载于中国金融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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